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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东华大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1发布部门:宣传部
各党总(直)支:

    今年以来,我校广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和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涌现出了许多值得称颂的好人好事。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东华大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我校在职和离退休师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均属评选范围。2014年度各单位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扎实开展“中国梦•申城美”、“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3.支持、理解、参与市重大工程建设事迹突出的;
    4.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5.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6.在破除迷信、反对赌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7.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的;
    8.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要求和办法
    1.各党总(直)支要把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评选作为弘扬先进典型,促进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发动,在基层和个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材料分“个人”、“集体”两类,请提交300字左右的事迹概要及1000字左右的事迹介绍,文字要求准确、朴实、简练。
    2.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依据各党总(直)支的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推荐参加2014年度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的评选。
    3.请各党总(直)支将纸质版推荐材料(一份)于2014年12月19日(周五)前报送至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松江校区行政楼447室),并将电子版发至gyjh@dhu.edu.cn,联系人:李佳耀  孙庆华  电话:67792170、67702169
   

                                       东华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1: 2104年东华大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表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