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2-09-10发布部门: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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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防空警报鸣放的可行性,增强广大市民应对突发灾害的意识,提高对防灾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9月15日(星期六),本市进行防灾警报试鸣。我校延安路校区的防灾警报设备也将同时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警报试鸣时间:9月15日11:35-11:38 预先警报
11:45-11:48 空袭警报
12:00-12:03 空袭警报解除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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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