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华大学2011-2012学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9发布部门: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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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校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档案工作先进集体(5个)
   1、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领导重视,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3、依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和立卷制度,在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基础工作中成绩显著,各类档案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归档,档案业务管理水平较高。
   (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1、档案员(5名)
  (1)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
  (2)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业务,熟练运用档案管理系统,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业务活动。
  (3)每年按时完成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归档率、准确率高,案卷质量较高。
   2、撰稿员(15名)
  (1)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等史志、年鉴工作法规及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档案编研的培训和业务活动。
  (3)热爱校志、年鉴等档案编研工作,并能按时、按质完成。
   3、归档工作人员(5名)
  (1)主动学习和贯彻实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树立良好档案意识。
  (2)积极参加各项档案培训和业务活动。
  (3)积极支持和协助部门档案员开展档案工作。
三、评选对象
   1、学校各立卷归档单位均可申报先进集体。
   2、受聘为学校部门档案员的均可申报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档案员)。
   3、承担学校校志、年鉴编撰工作的同志均可申报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撰稿员)。
   4、全校参与档案工作的教职工均可申报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归档工作人员)。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由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推荐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各个奖项,并分别填写《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于10月15日(星期一)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同时送交档案馆。档案馆电子邮箱:arcdep@dhu.edu.cn。
   2、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档案馆提供的日常档案工作评议参考意见,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3、学校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一、《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1: 《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 《东华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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