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21日《光明日报》第06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刊刊发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相雅芳讲师署名文章《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文章指出,从历史维度、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于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从历史维度、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于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一
从历史维度看,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问题。在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为指导,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化资源,将保护生态环境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探索过程,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保护好生态环境,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不断取得成效,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下高度重视江河的治理以及植树造林与绿化工作。毛泽东同志发出“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提出“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全部绿化起来,要达到园林化,到处都很美丽,自然面貌要改变过来”。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日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填补了我国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空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强调“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要切实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并在刑法中明确破坏生态环境必须接受法律的惩治,不断修订完善我国的生态立法。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党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经过不懈努力和奋斗,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科学论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们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纳入中国式现代化总体格局,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科学布局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树立了现代化发展的生态文明新标杆。
二
从理论维度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赋予中华传统生态文化崭新的时代内涵,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为我们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根基提供了强大思想力量。
自然是生命之母和文明之基,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整体,自然界具有客观实在性及其对人类社会的先在性,人对自然界具有依赖性。马克思指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对自然肆意的开发和利用,人与自然关系从统一走向对立,导致自然资源的枯竭和严重的生态问题。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对立展开深刻批判,提出以变革社会制度的方式实现人的本质的回归。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多次强调“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并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放在现代化发展中的特殊位置,致力于实现生态化和现代化共融共赢,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创新性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态伦理思想的理论升华。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和生态保护思想,其中蕴含的朴素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启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并根据时代特点进行拓展和创新,使中华传统生态文化焕发出新的活力,不仅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更赋予中国式现代化深厚底蕴。
三
从实践维度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超越传统的西方现代化模式的现实选择。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社会以资本为核心的现代化带来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和社会问题,西方现代化模式不具有普适性,难以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问题。
在深刻反思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人类命运与共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我们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基本原则,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将美丽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再有几个地球也不够中国人消耗。”中国式现代化也不可能通过殖民主义世界性的资源掠夺和环境破坏取得,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原则构建一种新的现代化实践观。党的二十大指出,“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全过程,中国式现代化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道路选择,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为当代计,为万世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天蓝地绿水净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最厚重的底色,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篇章。
(作者:相雅芳,系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实践研究基地研究员、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原文刊载于2023年8月21日《光明日报》第06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