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经过近半年的研讨修改,东华大学学生管理的相关文件于暑期基本修订完毕,其中,2005年新版的《东华大学学生手册》于9月1日前发至全校1万3千余名本科生手中。目前,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关于新文件面向师生的宣讲和宣传正在进行中。
本次学生管理文件的修订是依据教育部2005年上半年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做出的,具有“修改力度大、牵涉面广”两个鲜明特点。学校重新修订的学生管理文件涉及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违纪处理、帮困助学、学费缴纳、社团管理”等多方面,其中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违纪处分条例》有较大改动。新修订的各类学生管理文件将分别适用于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专科生等,自200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修订过程中, 为体现学生管理文件的继承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学校成立了由宋立群副校长、浦解明副书记等校领导负责,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部、财务处、保卫处等部处负责人组成的修订小组,深入学习与研讨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修订原则、要点及试行稿进行了反复讨论。《学籍管理规定》、《违纪处分条例》等重要文件的修订原则和要点于2005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小组同时结合前期的广泛调研意见,形成了相关文件的“试行稿”。在充分听取相关部处的研讨意见,学院师生的征询意见,律师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小组又对“试行稿”数易其稿,由相关负责人及律师会签确认,并在校园网上进行了公示。
本次修订坚持“育人为本,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 强调具体条款的“合法性与针对性,规范化与人性化”,力求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弘扬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构建起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和学生管理体系,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如《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在学校教学管理改革成果获“2005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学生“按专业大类进行培养”、“选课”、“选专业、转专业”及“辅修专业”等方面的规定,重新修订了学位学历授予的条件,退学的7种情形和重修、注册、考勤、休学等方面的要求。对于重修问题,“规定”明确:学生考试不及格可补考,补考仍不及格可重修,补考、重修成绩均按实记载,并注“补考”字样,成绩已及格的课程原则上不得重修。
同时为减少和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对学生处理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对学生退学处理、违纪处分的程序;进一步健全了学生申诉渠道。
如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结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东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集中列举了开除学籍的7种情形。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现象,“条例”从“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的角度出发,明确对“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窃取试卷或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修订后的管理文件整体结构更合理清晰,表达更简洁明了。
新学生管理文件的出台是学校今后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依据,是学校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宣传、贯彻和落实新学生管理文件的过程,将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学生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过程,必将对全校进一步贯彻“管理兴校”的发展理念,落实“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次学生管理文件的修订是依据教育部2005年上半年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做出的,具有“修改力度大、牵涉面广”两个鲜明特点。学校重新修订的学生管理文件涉及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违纪处理、帮困助学、学费缴纳、社团管理”等多方面,其中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学籍管理规定》、《违纪处分条例》有较大改动。新修订的各类学生管理文件将分别适用于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专科生等,自200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修订过程中, 为体现学生管理文件的继承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学校成立了由宋立群副校长、浦解明副书记等校领导负责,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部、财务处、保卫处等部处负责人组成的修订小组,深入学习与研讨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修订原则、要点及试行稿进行了反复讨论。《学籍管理规定》、《违纪处分条例》等重要文件的修订原则和要点于2005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小组同时结合前期的广泛调研意见,形成了相关文件的“试行稿”。在充分听取相关部处的研讨意见,学院师生的征询意见,律师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小组又对“试行稿”数易其稿,由相关负责人及律师会签确认,并在校园网上进行了公示。
本次修订坚持“育人为本,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 强调具体条款的“合法性与针对性,规范化与人性化”,力求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弘扬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构建起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和学生管理体系,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如《东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在学校教学管理改革成果获“2005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学生“按专业大类进行培养”、“选课”、“选专业、转专业”及“辅修专业”等方面的规定,重新修订了学位学历授予的条件,退学的7种情形和重修、注册、考勤、休学等方面的要求。对于重修问题,“规定”明确:学生考试不及格可补考,补考仍不及格可重修,补考、重修成绩均按实记载,并注“补考”字样,成绩已及格的课程原则上不得重修。
同时为减少和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对学生处理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对学生退学处理、违纪处分的程序;进一步健全了学生申诉渠道。
如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结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东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集中列举了开除学籍的7种情形。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现象,“条例”从“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的角度出发,明确对“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窃取试卷或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修订后的管理文件整体结构更合理清晰,表达更简洁明了。
新学生管理文件的出台是学校今后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依据,是学校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宣传、贯彻和落实新学生管理文件的过程,将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学生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过程,必将对全校进一步贯彻“管理兴校”的发展理念,落实“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