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依据上海市教委《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非上海生源入沪申请户籍的工作将于2006年5月底截止,为使我校的该项工作能够圆满结束,如果各学院(部门)还有未提交的《选留毕业生申请》请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选报至人事科。
人事处
2006年4月27日
依据上海市教委《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非上海生源入沪申请户籍的工作将于2006年5月底截止,为使我校的该项工作能够圆满结束,如果各学院(部门)还有未提交的《选留毕业生申请》请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选报至人事科。
人事处
200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