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6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为了表彰在上海的经济社会和科教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性,激励科教系统广大妇女为实现上海“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科教工会决定在全市科教系统各级妇女组织和妇女中开展2005—2006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我校将同步开展评选2005——2006年度校“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工作。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校“三八红旗手”人选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在职女教职工中产生。
2、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 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校“三八红旗集体”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各部门中产生。
3、校“三八红旗手”10名,校“三八红旗集体”若干个。市“三八红旗手”1名,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2名,市科教系统集体候选队1个。
二、评选要求
1、评选“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工作旨在弘扬先进,激励更多的女性成功成才。各部门要在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运用各种形式积极认真做好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宣传工作。
2、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充分体现上海科教系统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3、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各个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市三八红旗手、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校三八红旗手的人选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在本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2、在完成国家、上海重大项目和工程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为推进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推进东华大学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
3、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市科教系统 “三八红旗手”必须在近三年获得系统、单位以上先进称号。
4、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市科教系统 “三八红旗集体”和校“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条件原则上参照上述范围和标准。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申报“三八红旗集体”的部门,女性比例必须占60%以上,且主要领导必须是女性。
(2) 该部门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工作的集体优势突出,成绩显著;集体成员间的团结、友爱、互助、协调精神较好。
★ 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在校“三八红旗手”(集体)中产生。
四、评选方法
1、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发动群众自下而上进行推荐评比。推荐出来的人选由各部门党政集体审核[若要申报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请在表格备注上注明]。上报的推荐表格须由各部门党总(直)支盖章并附2000字左右书面事迹材料(同时将事迹材料发送到妇委会电子邮箱:dhfw@dhu.edu.cn),由部门工会女工委员于10月15日前交妇委会。
2、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校“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材料由校评审组(由分管校领导,党办、妇委会、工会、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领导组成)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批并张榜公示。由校妇委会上报市妇联和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审批。
五、奖励办法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由上海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由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科教工会授予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3、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由妇委会、工会授予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2007年3月上旬上海市妇联、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分别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表彰。妇委会、工会也将对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表彰和宣传。
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东华大学工会
附件1:东华大学“三八红旗手”申报表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校“三八红旗手”人选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在职女教职工中产生。
2、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 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校“三八红旗集体”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各部门中产生。
3、校“三八红旗手”10名,校“三八红旗集体”若干个。市“三八红旗手”1名,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2名,市科教系统集体候选队1个。
二、评选要求
1、评选“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工作旨在弘扬先进,激励更多的女性成功成才。各部门要在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运用各种形式积极认真做好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宣传工作。
2、评选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充分体现上海科教系统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3、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各个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市三八红旗手、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校三八红旗手的人选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在本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2、在完成国家、上海重大项目和工程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为推进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推进东华大学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
3、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市科教系统 “三八红旗手”必须在近三年获得系统、单位以上先进称号。
4、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市科教系统 “三八红旗集体”和校“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条件原则上参照上述范围和标准。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申报“三八红旗集体”的部门,女性比例必须占60%以上,且主要领导必须是女性。
(2) 该部门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工作的集体优势突出,成绩显著;集体成员间的团结、友爱、互助、协调精神较好。
★ 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在校“三八红旗手”(集体)中产生。
四、评选方法
1、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发动群众自下而上进行推荐评比。推荐出来的人选由各部门党政集体审核[若要申报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请在表格备注上注明]。上报的推荐表格须由各部门党总(直)支盖章并附2000字左右书面事迹材料(同时将事迹材料发送到妇委会电子邮箱:dhfw@dhu.edu.cn),由部门工会女工委员于10月15日前交妇委会。
2、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校“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材料由校评审组(由分管校领导,党办、妇委会、工会、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领导组成)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批并张榜公示。由校妇委会上报市妇联和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审批。
五、奖励办法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由上海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由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科教工会授予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3、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由妇委会、工会授予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4、2007年3月上旬上海市妇联、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分别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市科教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表彰。妇委会、工会也将对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表彰和宣传。
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东华大学工会
附件1:东华大学“三八红旗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