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登记制度。
设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对口推荐个体指导制度。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的对口推荐制度。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推荐工作岗位,提供针对性的就业信息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面试准备、就业心态等方面的个性化指导。
实行跟踪服务制度。跟踪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求职进程,及时关心和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
对困难家庭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实行费用减免制度。推荐困难家庭毕业生免费参加人事部门和学校举办的相关技能培训。此外,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可以凭卡到学校慈善爱心屋免费领取各类学习和生活用品。
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提供勤工助学和实习岗位。
( 华禹教育网 2007年5月25日)http://www.huaue.com/unews/20075251316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