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科委2007年度“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研发基地能力建设专项指南

发布时间:2007-06-25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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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研发基地能力建设,加强科研基地合作开放,同时鼓励研发基地开展高层次的国际和国内合作,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7年度研发基地能力建设专项指南。
   一、专项内容和研究期限
   专题一:完善核心研发基地共性技术平台,提升创新服务能力。
   研究内容:通过整合本单位研发基地之间的共性研究方向和相关研发条件,完善研发基地在公益性和共性技术方面的条件建设,对科技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富有一定成效,尤其是在各类评估工作中获得“优秀”的和能紧密结合本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研发基地,进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支持。重点支持领域:新药研究、船舶与海洋工程、城市抗震与减灾、城市污染控制、钢铁冶金新技术、宽带网络应用等领域。
   研究期限:2009年6月30日
   专题二:鼓励研发基地进行学科交叉和合作开放,提高整体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积极支持研发基地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鼓励客座研究人员自带项目和经费,利用研发基地这一平台开展研究工作,同时也支持应用基础研究类的研发基地与大型企业或企业研发中心进行合作,承担由大型企业提出的面向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项目,提升研发基地和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水平,为争取和承担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打下基础。重点支持领域:医学、清洁能源、新型功能材料、核心软件开发等领域。
   研究期限:2009年9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1、本指南所指的研发基地是指在沪的国家级、部委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政府投资建立的科研基地属国家公共科技资源,非涉密或国家无特殊规定的,均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网站和公共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并与本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的进行签约,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及企业发布开放工作信息。符合条件的科学仪器设备应纳入全国或区域性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
   3、研发基地具有较强的核心团队,具有一定的合作开放基础,包括人才交流、课题开放、仪器共享等,须提供相关证明。
   4、申报项目时,均须附上前期工作总结、相关合作协议和有关部门批准成立该研发基地的文件(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研发基地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及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7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鼓励产学研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研发基地负责人为专项资金项目的第一申请责任人,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专项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07年6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13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同时提供查新关键词,有关证明、背景材料和参考文献的复印件,在可行性方案封面右上角请注明相应类别)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7年7月9日至7月13日,每个工作日9:30——17: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点击连接可进入《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申报页面;
   2)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开始申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课题资料送达地址: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邮编200237)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悦、王渭
     联系电话:54065095、54065077传真:540651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科研处联系方式:延安路校区:中心北楼254, 马世荣  62373213
        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刘占莲  67792137

视频:   摄影: 撰写:刘占莲  信息员:彭斐  编辑:陈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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