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关于申报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07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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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持续增强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了进一步鼓励上海市科技人员更多地围绕国家“十一•五”战略目标承担科研任务,凡获得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科技计划等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均可以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助。本次匹配资金申报受理时间9月1日—9月30日止,匹配工作依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和填报说明(见附件2)进行,请各单位组织有关科技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
  受理地点:北京东路668号东楼301室
  联系电话:53080900转186 53086939
  联系人:胡赛珠 张臻亮
在线受理: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申报(网址http://www.stcsm.gov.cn/notice/detail.asp?pid=1215
注:请申请者在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方式:
   延安路校区:中心北楼254, 马世荣  62373213
   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刘占莲  67792137

  填报说明
  一、863计划项目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批文及立项项目名单附表;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经费预算通知。子课题承担单位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之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863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若为子课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任务合同书。
  二、973计划项目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批文及立项项目名单附表;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关于项目经费预算通知。子课题承担单位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之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973计划项目任务书,若为子课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计划任务书。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批文和归口部委的立项通知;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及有关归口部委关于项目经费的通知。子课题承担单位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总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任务书。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次匹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
  (三)经费通知——项目经费通知单(国库直接支付)。子课题承担单位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承担单位开据的拨款证明文件;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总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

附件1: 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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