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市教委第九届教育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0发布部门:科研处

主题:   主讲人:   地点:   时间:   组织单位:   
各学院、各位老师: 

  接上级通知,市教委第九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展开,请各学院、各位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教育科研成果奖共设教育决策咨询奖、教育理论创新奖以及教育改革实验奖等三个奖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教育决策咨询奖   5   8   10
   教育理论创新奖   5   8   12
   教育改革实验奖   20  60  100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人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2、参评成果
   (1)教育科研成果,时间界限为2004年10月1日起至2007年9月30日止,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如果是项目成果,必须在项目结项后方能申请。
   (2)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并被相关部门采用。
   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出版和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的各类成果以结题时间为准,决策咨询成果以被采用时间为准。
   3、本通知具体情况可在“上海教育网站”(http://www.shmec.gov.cn)或者上海市教科院网站:IP:202.121.15.145 “信息公开”一栏中查找和下载。
   4、根据上级要求,本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名额为5项,请各位老师精心准备材料,确保顺利申请。
   三、提交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
   2、成果主件6份,必须在封面上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
   3、成果摘要(5000字以内),一式11份,
   4、除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外,提供成果鉴定书一份。
   5、《申报评审书》、成果摘要均需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发送到lexiong@yahoo.ca. 并抄送至zsy7400@dhu.edu.cn 。
   6、截止时间:2007年10月9日
   7、送交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43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双余 联系电话:67792171
   电子邮件:zsy7400@dhu.edu.cn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

相关阅读

本月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