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2发布部门: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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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近日,中宣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为贯彻《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07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活动主要内容
    云南、四川两省今年气象灾害、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截至9月底,云南省共2043.96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97亿元;四川省共3600余万人受灾,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7.9亿元。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为云南、四川灾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户恢复重建倒塌房屋提供资金援助,并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
    此次计划募集的钱款主要用于云南、四川省灾区灾民倒房重建;同时,募集棉衣、棉被以及其他御寒物资,用于支援两省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为切实组织好今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 今年的捐助活动以募捐钱款为主、以募捐御寒衣被为辅的方式进行,学校延安路校区和松江校区分别设立衣物募捐点。
    (二) 募集衣被的种类包括:棉衣、棉裤、毛毯、绒毯、毛衣裤、绒衣裤、皮衣、羽绒服等御寒衣被。

    (三) 捐助款的集中和收缴。
    1、教职工个人捐款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统一募集送交校工会。
    2、研究生个人捐款以学院为单位,募集送研究生办公室,而后研究生办公室统一送交校工会。
    3、大学生个人捐款以班级为单位,募集送学院辅办,学院辅办将募捐款送学生工作办公室,而后学生办公室统一送校工会。
    4、校工会负责将全校捐款送交长宁区民政局。
    5、各单位要在本部门张榜公示捐款者姓名和募捐金额,接受监督。

    (四) 捐助物资的集中和收缴。
    1、松江校区衣物募捐点设在学生活动中心一楼103室。
    2、延安路校区衣物募捐点设在老勤工助学办公室(喜天游隔壁)。
    3、全校师生可在11月8、9日(9∶00—15∶00)两天将募捐衣物送到募捐点。
    4、校工会负责登记统计报表。
    5、后勤集团负责整理,使用上海市社会捐助专用袋打包后统一集中运送区民政局指定的地点。

    (五) 捐助活动时间安排。
    1、11月1至5日为动员、宣传、布置阶段。
    2、11月6至12日为募集阶段。
    3、11月13日各部门工会、研究生办、学办将募捐款交延安路校区工会办公室。
    4、11月12、13日募集衣物打包发运。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研究生办
                          学办         后勤保障处    后勤集团       
                                         2007 年11月2日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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