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上海市科委通知, 2008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5年1月1日后按时完成启明星计划(A、B类)项目研究工作取得良好科研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
2、我校能申请启明星计划(A类),申请基本条件:(1)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2)已取得博士学位;(3) 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3、今年启明星计划继续支持 “联合”申请的“产学研”项目。“联合”申请中,申请的启明星计划“A”类要围绕企业急需研发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对应申请的启明星计划“B”类要开展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 “联合”申请项目(包括A类和B类)须在项目申请可行性方案中“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并填写联合申请对方的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等信息。
4、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上海市科委对2008年启明星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有6个申报名额。请各学院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推荐,每个学院讨论推荐1~2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5、请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于2008年2月25日前交到科研处(一份)。
6、网上填报时,特征选“其他”,是否定向选“否”;课题执行年限2年,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验收。启明星计划项目资助强度在15-20万元,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资助强度在20-25万元。
7、联系方式:延安路校区:中心北楼254房间,马世荣62373213
松江校区:行政楼347房间,刘占莲67792137
科研处
2008年1月22日
附件1: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