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组织统一报名工作。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作品送到团委办公室,学校统一上报到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具体规则要求,可登陆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 www.expo2010china.com 查询。
一、主办者
本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上海世博局”)。主办者设立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标志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志愿者标志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时间
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作品送到团委办公室,学校统一上报到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三、应征者
全球所有关心、支持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四、应征作品
4.1 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志愿者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应使用中文或英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4.2《志愿者标志设计稿》应包含志愿者标志设计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志愿者标志的设计应当体现上海世博会“理解、沟通、欢聚、合作”的核心理念、“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内涵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的有机结合。
4.2.2志愿者标志设计应该突出强调上海世博会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文化、国际化兼蓄的特点。
4.2.3在志愿者标志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以下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a.上海世博会的会徽(整体或局部)
b. EXPO 2010(大写或小写)
c. SHANGHAI EXPO(大写或小写)
d.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e. DEDICATION、FRATERNITY、MUTUAL-AID、PROGRESS(大写或小写,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f. BETTER CITY, BETTER LIFE(大写或小写,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g.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带标点或不带标点)
4.2.4 志愿者标志的绘制形象要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
4.2.5 志愿者标志要拥有再创作的空间,通过再创作可以应用于上海世博会志愿者宣传与推介等表现方式中。
4.2.6 志愿者标志设计应为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4.2.7 志愿者标志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志愿者标志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志愿者标志的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4.2.8 《志愿者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3 《志愿者口号创意稿》应包含应征口号及其创意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 应征口号须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打印或正楷书写在A4规格的纸上。如应征者仅提供中英文中一种语言版本的,主办者有权为其配加另一种语言的版本,且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应征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提出异议。
4.3.2 高度概括上海世博会“理解、沟通、欢聚、合作”的理念,突出强调上海世博会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文化的特点。
4.3.3 集中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4.3.4 体现国际化,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中、英文应同样精彩。
4.3.5 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
4.3.6 志愿者口号的创意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口号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志愿者口号的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创意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4.3.7 《志愿者口号创意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4 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4.4.1 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者对应征作品应当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4.2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应征办法
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需正确填写并签署《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和《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2008年3月31日前,一同上交至团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62373231
六、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6.1 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6.2 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拥有决定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标志设计的最终权利。
七、奖励
7.1 对评选出的10件获得优秀设计奖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一万元。
7.2 对成为上海世博会志愿者标志设计的作品,奖励人民币十万元。
7.3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7.4 征集办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7.5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7.6 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7.7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如有疑问,可登陆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 www.expo2010china.com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