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相关老师: 为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科教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弘扬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在实践中快速成长、脱颖而出,为上海的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市科教党委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科教团工委将在今年“五四”前后,集中评选表彰本系统在科技创新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 2、本系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2年5月后出生)的从事科研和科技管理的青年。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的; (2)在实施重点技术开发项目、重点社会公益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及国家安全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要技术发明的; (4)在高科技研究领域拥有科研成果,并已实施产业化,使生产力得以明显提高的; (5)、在组织开展科研开发、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以及在管理工作得到干部群众充分认可的。 二、有关事项 1、此次评选活动时间紧,涉及面广,请各位老师务必于3月28日前将各项材料送往人事处专家办。 2、所需材料为: A“第二届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推荐表”; B本人事迹材料(如教学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等,不超过3000字); C候选人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 D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并附推荐表、事迹材料、简介的电子版)。 3、联系人:羌杰明 程洁 联系电话:67792348、67792645 E-mail:cjcj@dhu.edu.cn 附件: 第二届“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奖”评选推荐表 人事处 2008年3月20日 |
附件1: 候选人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