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市第七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2006—2007)的评奖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按要求申报。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等。
二、评奖范围: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本市作者公开发表、出版、播放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的研究、宣传成果或作品,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参加评奖。
1、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论文、调研报告等
2、宣传作品包括:社论、评论、理论普及读物、音像制品、广播稿等。
3、社科优秀成果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调研报告、音像制品等。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不宜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
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与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同时进行。每位申报者在这两个奖项的申报总数不超过两项,同一奖项须分在不同类别(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整体申报>、论文、音像。具体来讲,就是每个可报个奖,如都报邓小平理论类,则必须分别报著作、论文和音像制品中的不同类别;如分别报邓小平理论和哲学社科奖,则可以是著作、论文或音像制品)。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2、奖项设置:
特等奖:4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160项;
2、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音像制品三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类,申报成果学科由申报者自行选择。
3、本届继续设立“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主要奖励2006—2007年期间具有思想性、理论性、创新性,对党和政府宏观战略思考产生积极影响的内部探讨理论研究成果。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共设立40项。
4、本届继续设立“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主要奖励本市作者2006—2007年期间正式注册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地方重点新闻网站、高等院校校园网站和权威的理论性网站上首次发表(此后公开发表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目前网上仍然保留并能查阅,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共设立10项。
5、本届继续设立“学术贡献奖”。凡本市作者建国以来(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发表、出版或播放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和广泛影响,并被实践证明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具有重大价值,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已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均可申报。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一般不在申报之列。
本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或http://www.shp-popss.gov.cn.
6、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
评审表,一式16份。
截止时间:2008年4月30日
材料提交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43室
联系人:曾双余
联系电话:67792171
电子邮箱:zsy7400@dhu.edu.cn
7、补充说明:
为了鼓励上海市高校文科教师报奖的积极性,帮助文科老师在职称晋升和学科建设方面有所积累,本次奖项与前一届相比,有两点比较重大的变化:
奖项数目大量增加,一、二、三等奖的数目均比上一年翻番。
各个学校不再设置报奖的名额上限,凡是报上来的材料均可以上报到上海市评奖。
因文科目前能够评奖的渠道比较少,一是本次的奖项评比(一般两年一次)。一是教育部社科司的评奖(一般四年一次)。请各位文科老师珍惜该次评奖的机会,踊跃申报。
科研处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