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的“挑战杯”系列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培养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代符合未来挑战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必将在培养复合型、创造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为更好的营造大赛氛围,扩大活动影响,竞赛全国组委会决定举办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会徽、吉祥物及宣传画设计创作大赛。活动细则如下: 一、主办机构 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 二、征集时间 大赛于2008年6月7日正式启动,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23日(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作品要求、形式及其说明: 为了更好地宣传本次活动,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会徽、吉祥物及宣传画。作品创作要体现“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挑战杯”竞赛宗旨,弘扬创新精神,激发创业激情,并要体现成都和四川大学特色。具体要求如下: 1.会徽:作品应为平面设计。要求图案简洁、创意新颖、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会徽须提供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2.吉祥物:作品应为可用于宣传的平面图案和三维立体造型。要求造型生动、亲切可爱、具有时代气息。吉祥物须提供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3. 宣传画:每幅作品必须具备标题“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字样;构图新颖,创意独特,体现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文化氛围,充分体现“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活动主题,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宣传画为两套(幅),单幅规格为60CM×90CM,竖式构图; 两套作品中一幅以会徽为主画面,一幅以吉祥物为主画面。 4.请作者提交参赛作品的同时,应一并提交以钢笔正楷填写并亲笔签署的《报名表》(创作人为多人的,委托参赛者中一人填写《报名表》),以及由创作人亲笔签署的《参赛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创作人为多人的,所有创作人应共同签署)。在截止日期之前未提交《报名表》、《参赛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其中任何一项文件的,相应参赛作品丧失参选资格,通过邮件投稿的可以传真形式递交参赛者签署的《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5.参赛作品须未曾公开发表。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应征对象 面向全社会进行征集 五、应征办法 1.投稿方式: (1)请将书面作品邮寄至: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四川大学校团委)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105办公室 邮编:610065 注意: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挑战杯’征集”字样。 (2)并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tzbcy2008@163.com 注意: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挑战杯’征集”字样。 2.联系人: 韩 芳 电话:028-85406812 传真:028-85406560 3.参赛者不需交纳报名费; 六、免责声明 大赛组织机构收到的所有参赛作品(含音像资料和书面资料)及《报名表》、《参赛作品创作人承诺书》不予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大赛组织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大赛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知识产权声明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所有,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大赛组委会可提请作者结合大赛要求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最终形成大会的正式会徽、吉祥物及宣传画。 八、评选方法 作品评审采取专家统一评选的方式。 作品的评选结果将第一时间在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九、奖励办法 设会徽、吉祥物、宣传画作品入选奖各1名,入围奖各若干。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会徽、吉祥物、宣传画入选奖金为3000元/作品,入围奖金500元/作品 十、其他 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 200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