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通知,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本奖项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
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推荐截止时间
1.本次申报必须通过登陆网络提交申报材料(也要求书面材料),请有关教师尽快与科研处联系,以便取得登录号,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上提交材料。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6日。 请务必在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全部交科研处初审,未经教育部登记的成果须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申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08年9月16日前报送至学校科研处。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注:具体要求请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
联系人: 陈 辉
联系方式:62373213 62198700f h.chen@dhu.edu.cn
科研处
200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