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举行------我校服装学院陈李红同学代表消费者参会

发布时间:2008-09-27发布部门: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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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举办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在全国仅征集6位听证陈述人,我校服装学院06级硕士研究生陈李红同学作为全国唯一学生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她在会议上提出的观点得到了各界一致赞同,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CCTV、中国人大网、中国经济网、新浪网、新闻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地方立法网等大量主流媒体对她的观点进行了报道。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法规。三鹿事件曝光后,食品安全以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再度引发关注,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已成为普遍关切的问题,《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被列入2008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为了规范缺陷产品召回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与2008年9月24日举行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来自行业协会、政府机构、技术机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学界的代表及消费者代表和上百家媒体共同参加了此次听证会。我校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陈李红同学有幸成为在全国征集的6位听证陈述人之一参加了此次会议, 她在会议上提出的有关“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产品,也应列为实行召回的缺陷产品”以及 “缺陷产品召回主体应当更加明确”等观点得到了各界一致赞同。

    我校陈李红同学在硕士研究期间参与了服装学院有关“纺织品服装召回机制”的研究课题,迄今已经发表了5篇高水平的文章,部分文章在相关网站得到了大量的引用和转载,凭借如此扎实的研究功底,陈李红同学顺利通过本次听证会的选拔,成为全国6位消费者代表之一。

    此次我校硕士研究生能够参加立法听证会、大胆进言而且所提建议能够得到了业界人士的普遍肯定,与东华大学注重构建“有特色、多科性,高水平大学的学科生态”密不可分。学校定位明确,选择相关关键技术领域,构建“特色优势”,服务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本次我校研究生参加听证会,就是对课题组研究成果的一次很好的实战检验。

视频:   摄影: 撰写:丁雪梅  信息员:柳韵  编辑:邱登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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