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 “曙光计划”和“曙光跟踪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1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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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高校召开了关于“2008年“曙光计划(含跟踪)”项目申报工作布置会,根据会议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并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青年教职工。条件缺一不可。
  曙光跟踪计划项目:已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曙光计划项目承担人,必须在2006----2008年期间正式获得部、市二等奖以上项目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的完成人,同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二、资助额度
  曙光计划项目:自然类15万元/项;人文类5万元/项
  曙光跟踪计划项目:自然类20万元/项;人文类6万元/项
  研究期限2—3年,从2009年1月1日开始。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择优推荐曙光计划项目一项,于2008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今年市教委分配我校申报曙光计划项目总数是4名。
  2、符合曙光跟踪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曙光学者可以自由申报曙光跟踪计划项目,并于2008年11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交到科研处。
  3、学校2008年11月18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教委组织项目答辩的时间初步定于2008年12月4日左右,只能由申请者本人参加答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占莲,联系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行政楼347-349

附件1: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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