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对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7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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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东华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简称“校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凡获得2007年度第二批校基金的青年教师,须在中期检查后合格后,才能获得第二期资助经费。
  现将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老师见通知后,到科研处网站下载校基金中期检查报告表,如实填写所承担项目的研究进程,并将所取得研究成果(可是复印件)附在检查报告后面,交到学院审核,学院领导评审签字盖章后,由学院将材料统一交到科研处。
  2、请科研副院长在评审各位老师的项目进展情况中,严格要求,填写评审意见。
  3、科研处将参照院长的意见,严格审核,最后确定继续资助名单。
  4、这次检查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7日,如逾期未交,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下拨第二期经费。
  *各学院老师如存在出国、产、病假等情况,请及时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并将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盖有公章的申请报告交到科研处核实批准。无故不参加中期查检者,亦视为自动放弃,过后不再追加经费。
  *请各位老师在交中期检查报告表的同时将经费本也交到科研处,中期查检合格者,科研处将下拨第二批资助经费。
  联系人:陈少梅 联系电话:67792134
  邮箱:csmlyg@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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