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推荐2009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0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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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国家“十一五”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的要求,今年将继续组织实施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具有区域优势与特色、体现学科交叉综合的基础研究,以及依托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展的基础研究。
    2009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采用课题申报方式组织项目,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支持方向
    1.农业生物品质改良和高效育种研究
    2.农业病虫害防治及生态安全相关基础研究
    3.节能减排和新生能源探索基础研究
    4.信息处理和网络资源优化的基础研究
    5.区域生态环境变化及其监测控制研究
    6.神经相关疾病防治新方法研究
    7.我国多发病防治新方法研究
    8.新型材料结构与性能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符合重要支持方向,有创新思想,立题新颖,思路清晰,研究路线和方案可行。
    2.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研究内容要突出重点,避免大而全。
    3.研究队伍要精干,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课题负责人为1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 研资信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4.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三、申报方式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按照重要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课题,优先推荐创新性强的课题和依托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组织的课题。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推荐课题不超过4项,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需对推荐课题排序,超项不予受理。
    3. 申报课题需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填写“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15份(其中原件2份),由推荐部门统一报送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并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光盘。
    四、受理日期
    申报受理期为2008年12月15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现有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的项目和课题负责人,以及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专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
    2.前期研究专项课题执行期限为2年,课题经费概算一般为50-100万元。
    3.申请书中不要夹带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课题的评价性意见。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100862
    咨询电话:010-58881072,58881073
    联 系 人:钱万强  闫金定 
    传    真:010-58881077
    电子邮件:  jcc973@vip.sina.com



             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1: 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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