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99号)要求,现将2009年外汇预算编报说明如下:
1、2009年购汇限额预算的编报,要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事财务制度规定和标准做好各支出项目的测算工作,同时,落实好购汇人民币的资金来源,对于金额较大的支出请在预算表的备注栏内说明情况,预算一经确定,在执行中不得随意突破和追加。
2、此次填报的预算表格在财务处主页的滚动新闻栏内下载,报送时间截止为12月23日,报送时,需由部门负责人和编制人签字,同时盖好部门公章。
联系人:黄东生 67792116
财务处
200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