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申报200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2发布部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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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相关老师:
    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实现“四个确保”,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09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我校近年在海外留学回国的教师积极申请,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浦江计划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科技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2009年度资助重点为: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金融、港航、创意产业、文化艺术等。
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类:一类为40至50万元(资助对象:同一单位且持有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的3人及以上团队);二类为20至30万元;三类为5至10万元。
    3、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2007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创办企业类人员一般应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5、申报A类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工作2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在9个月(含)以上。
    6、其它相关信息可登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7、请我校教师在3月24日前将报送的书面材料(一式六份)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科研处 刘占莲、马世荣 电话:67792137、62373213
        人事处 董 凯     电话:67792346      
                                               人事处、科研处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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