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教师、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使用者”)经过培训并考核取得合格证后,可直接使用中心的仪器开展分析测试和科研工作。培训收取一定费用(除紫外可见光谱仪每人每次200元外,其它仪器每人每次300元),收费标准已通过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使用仪器须提前预约,一般安排在白天正常上班时间。如果白天时间紧张或使用者有要求,也可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3)经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使用中心仪器收取一定费用。除紫外可见光谱仪40元/小时外,其它仪器50元/小时。
(4)由于使用者违规操作,引起仪器出现故障,使用者所在课题组要承担维修费用的20%。
欢迎我校教师、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来分析测试中心直接使用大型精密分析仪器开展分析测试和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