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工作的通知”,要点如下:
1、候选人应是195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在本市工作满一年
2、两院院士、历届上海市科技精英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3、按学科有十个评审组,评出不超过10名上海市科技精英,上海市科技精英提名奖若干
4、条件是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获得重大科技奖励、承担重点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显著成就
5、科协规定4月3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达受理处
6、高等学校有推荐资格,且不限额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及时与科研处联系,4月24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达科研处。
附:通知详情请打开网页http://www.sast.gov.cn/notice/10028.shtml
联系人:陈 辉 67792023 67792133(fax) h.chen@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