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科委受理2009年度第二批国家重要科技项目匹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15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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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科委2009年度第二批国家重要科技项目匹配工作已经开始了,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注意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条件:
 1、凡获得国家863计划(民口)、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科技计划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均可以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助。
 2、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资金匹配比例原则上为国家重要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的10%。 
 3、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计划对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国家科技项目进行匹配。

二:提交的材料
1、网上正确填报提交匹配资金申请表。登陆上海市科委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办事事项-- B07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申请 (在线受理)
2、申请单位在项目第一次申请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一)打印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批文、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若为973子课题,需附主课题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
  (三)项目拨款通知单、到款凭证复印件。有拨外地经费的,需提供外拨凭证。
3、申请单位在同一项目第二次及以后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计划支持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一)打印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单位盖章)。
  (二)项目拨款通知单、到款凭证复印件。有拨外地经费的,需提供外拨凭证。
    (三)打印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单位盖章)。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
  科研处受理时间:2009年8月12日。地点:延安路校区中北254房间。
  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e-mai:zxkyc@dhu.edu.cn,

  附件: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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