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开始申报。按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且年龄未满50周岁(指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已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
3、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请。
二、时间安排:
请申请者认真研究市科委通知(见附件1)和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2),于2009年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我校限报2项。
三、其它事项
1、2010年度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重点支持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研发团队中的杰出科技人才;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重点支持国家、部委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大力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2、按照学科带头人计划的遴选程序,市科委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本年度学科带头人计划见面会初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3个月/年。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联系方式: 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房间, 刘占莲 67792137
E-mail:zxkyc@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