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1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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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老师:

    2010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开始申报。按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未满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已获上海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的人员(申请启明星跟踪计划的除外)和在站博士后人员不能申请。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市科委通知要求(见附件1),按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2)规定认真组织、推荐,每个学院讨论推荐一项,于2009年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我校限报3项。

三、其它事项:
    1、2010年度启明星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的重点为:
    (1)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2)国家、各部委以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2、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市科委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本年度启明星计划(A、B类)见面会初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年。启明星计划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项,启明星跟踪计划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4、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7年1月1日后按时完成启明星计划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科研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 

    联系方式: 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房间,  刘占莲     67792137
               E-mail:zxkyc@dhu.edu.cn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2: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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