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1发布部门: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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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提高上海城市创新能力,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实施2010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我校近年在海外留学回国的教师积极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类别分为四类:科研开发(A类)、科技创业(B类)、社会科学(C类)以及特殊急需人才(D类)。其中A和B类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C和D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资助重点为: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航运、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创意产业、文化艺术等。
   3、年龄要求:本年度资助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回国年限:本年度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创办企业类人员一般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沪工作。
   5、申报A类资助的人员一般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工作2年(含)以上,且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每年在沪工作时间须在9个月(含)以上。
   6、申报C类资助的留学人员,凡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7、其它相关信息可登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8、请我校教师在3月24日前将报送的书面材料(一式六份)交至科研处。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联系人:科研处 刘占莲 电话:67792137  E-mail:zxkyc@dhu.edu.cn
              人事处 孟繁玲  电话:67792346,E-mail:szk@dhu.edu.cn

                                                       人事处、科研处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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