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本市的校内临时工作人员到校三日内必须到保卫部门办理校园临时出入证。办理时需持聘用部门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及一张1寸近照。
2.户籍在外省市的来沪工作人员必须持《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聘用部门的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及一张1寸近照到保卫处办理校园临时出入证。
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程序
1.居住在校园外的外省市来沪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暂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及人民币25元(押金,退证时退回),到暂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2.延安路校区内部居住的外省市来沪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学校聘用部门出具的校内居住证明(证明上要写清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由保卫处签署意见后到延西居委会(延安西路1740弄19号102室)填写居住登记表并携带人民币25元(押金)前往天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天山二村64号乙,电话32110463)办理。松江校区内部居住的外省市来沪工作人员,持上述相同证件后到方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江学路201弄8号,电话37733428,67718984)办理。
保卫处联系电话:67792237 62373237
联 系 人:姚建强
保卫处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