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引进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在编的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理工类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在申报之列;2009年获资助的人员,2010年暂停申报;2010年度未申请到重点计划项目的老师可申请自由探索项目1项。
(二)限项要求:作为项目申请人,每人同期只能申请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不得超过两项(不含主持);
(三)《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时应注意: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之前,须认真研究本通知和《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见附件1),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研究内容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不能与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规划等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同时也不能与校青年基金、文科预研究等校内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
(3)研究期限:研究年限为1年,2010年1月~2010年12月。
(4)资助经费:理工科每项资助额度为4万元,人文社科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
(5)考核要求:理工科至少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文科至少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
(四)申请人在2010年4月5日下午16:30前,将申请书和申报表格(电子版,见附件3)E-mail至科研处邮箱kydep@d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理工科联系人: 陈琳; 电话:67792137;
文科联系人:彭斐; 电话:67792171;
电子邮箱:kydep@dhu.edu.cn
附件1: 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2: 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 2010年度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由探索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