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华人[2010]14号《关于新一轮聘期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机关、业务部门聘用小组评聘推荐,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审核和“岗位聘任委员会”审定。其中新申报管理五、六级岗位人员,在提请“岗位聘用委员会”讨论之前,经过了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聘用各级岗位的结果在各部门内予以公示(机关部处集中在行政楼458公示)。
如对新一轮岗位聘用的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10年10月14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须本人签名)向设立在校信访办公室内的“岗位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投诉或申诉意见。
特此公示。
人事处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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