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住房补贴建设银行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3发布部门: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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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处《关于发放2010年第二批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公告》内容,学校将于12月底之前办理完第二批教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手续。现将纳入本批发放的教职工住房补贴建设银行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未统一办理过住房补贴建行卡的教职工
    学校未统一办理过住房补贴建行卡的教职工,在本批发放住房补贴款项时,由财务处统一办理新卡并进卡。
    二、学校曾统一办理过住房补贴建行卡的教职工,具体事宜如下:
    1、财务处已将符合本批发放条件的教职工所持有的建设银行卡信息公布在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中(注:已考虑安全因素,仅本人才能看到自己卡号信息),请大家仔细核对(具体查询办法:进入财务高级平台——>财务信息发布——>财务数据发布,在栏内点击单列的“住房补贴建设银行卡查询”条目)。
    2、经核对,对于建设银行卡账户信息一致的老师,请保证所持有的建行银行卡有效可用。(请长期未使用该建设银行卡的老师去银行确认有效可用),并在资产管理处办理住房补贴手续时携带建设银行卡对银行卡账户信息再次签字确认。
    3、如果建设银行卡账号有误或遗失或已销户的,需请老师自己至建设银行(必须在上海市的建设银行)开办新卡(注:新卡仅限活期储蓄一本通,免付年费,请不要办理磁卡),并在资产管理处办理住房补贴发放手续时将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为保证账户信息的正确性,请老师将新开卡首页<含有“账号、姓名”页>复印并签上工号、姓名、学院信息)交于工作人员,财务处将及时把老卡的账户信息更新为新卡的账户信息。
    4、用于发放住房补贴的建设银行卡上开户名字必须是教职工本人。
    5、根据住房补贴发放的时间要求,请各位老师于12月12日之前完成住房补贴建行银行卡的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印老师,联系电话:67792903、67792149。
    望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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