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及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二、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三、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假期安全。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