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09-16发布部门: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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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发放防空警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9月21日(周六,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我校延安路校区和松江校区的防空警报设备将同时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警报试鸣时间: 9月21日 11:35-11:38 试鸣预先警报
11:45-11:48 试鸣空袭警报
12:00-12:03 试鸣解除警报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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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