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决定联合开展“上海银行杯”第四届上海青年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组织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业改变生活 奋斗成就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2014年3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
支持单位:上海银行
组委会设置:评选活动设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由团市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各主办及支持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各主办及支持单位负责部门领导以及协办单位领导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工部,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四、评选对象基本条件
(1)必备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良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
2、年龄在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上海户籍青年或在上海工作生活满3年以上的来沪青年。
3、主导创办至少一家企业,且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所创办企业注册经营地在本市范围。(注: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劳动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属于企业范畴,不列入评选范围)
4、所创办企业吸纳就业人员20人以上。
5、所创办企业实际运营3年以上,原则上不超过7年,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对个别发展又好又快的企业,视实际情况可将企业实际运营年限下限适当放宽。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踊跃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上海支柱性产业发展,尤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行业和“大数据”、“创意文化产业”领域建设中创新、创造、创业并做出一定贡献。
2、所创办企业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100人以上。
3、所创办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良好市场前景。
4、所创办企业在促进本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社会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的社会认同度。
5、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创业或再就业工作表彰者。
6、参加团市委、第一财经主办的《梦想创业团》大赛并获得相应奖项者可直接作为正式候选人进入年终评审会。
注:曾荣获“上海青年创业先锋”称号的青年,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活动(提名奖获得者可以继续申报)。
五、评选步骤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1月):各学院团组织、相关创业社团等可在考察、审核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组委会同时接受个人自荐。申报者请于2013年11月29日(周五)前将所有申报材料(详见“六、申报程序”)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可发送至团委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校团委审核材料后集中推荐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初选提名阶段(2013年12月):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在评委中征求意见,从中推选出正式候选人20人,同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3、公示宣传阶段(2014年1月):组织有关媒体对20位正式候选人进行宣传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开通大众投票,征询公众意见,为最终评选提供参考依据。
4、评审表彰阶段:2014年2月适时召开评审会。评委根据有关推荐材料以及公众投票结果,在正式候选人自我介绍和回答提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10名上海青年创业先锋和10名提名奖。此外,评选活动对20名正式候选人另设若干单项奖,对在某一领域或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参选者予以表彰。评审会结束后适时召开表彰会,请市领导颁奖。
六、申报程序
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提供正确填写和经推荐单位盖章的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推荐表也可在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www.51cy.sh.cn上海青年创业先锋评选专栏下载,请用A4纸)。
(2)提供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以及本人工作照和生活照各3张(请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的精度不低于300dpi)。
(3)提供事迹概况40份,500字左右,简单介绍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和所获荣誉,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同时,提供详细事迹材料40份,3000字左右,在简介基础上进行详细展开,着重介绍自主创业的历程和感人事迹,经营、管理创业组织的成功做法和工作成就,以及参与公益活动的有关情况等,务必体现与评选条件相关的内容。候选人事迹概况和详细事迹材料,用宋体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请注明第四届上海青年创业先锋推荐材料字样。事迹概况和详细事迹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盖章,正件需二份,其余可复印。
(4)提供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创办创业组织2012年度财务报表、税收证明、工商等部门年检证明,以及个人认为必要的证书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候选人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包括照片、表格、事迹概况、详细事迹材料等内容,照片电子版的精度不低于300dpi)。
七、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团委 胡玉波
联系电话:67792230
联系邮箱:tuanwei@dhu.edu.cn
附件:第四届上海青年创业先锋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附件1: 第四届上海青年创业先锋评选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