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东华大学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及个人、优秀学生体育社团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8发布部门: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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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在校内形成良好的群众体育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东华学子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表彰为繁荣校园体育文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集体及个人、学生体育社团,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商议决定评选、表彰2013年度东华大学“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学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体育社团”。

    一、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于2014年3月—5月开展,4月18日截止上交申报材料,5月上旬公示并公布评选结果。
    (二)参评对象
    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东华大学十二个学院及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学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东华大学全体在校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
    优秀学生体育社团:在东华大学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体育社团,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1.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将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1)2013年度组织学生开展东华大学群众体育活动,并在校内产生一定影响力。
    1)组织学生参与校运会;
    2)组织参与体育节、研究生体育节等学生体育活动;
    3)学院学生参与体育类社团;
    4)推荐优秀个人参与校级及校级以上体育比赛。
    (2)2013年度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1)校级及以上体育活动中获得团体成绩;
    2)校级及以上体育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

    2.学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学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的评选分为两类:
    (1)2013年度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成绩的学生个人,评选将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1)政治思想方面表现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
    2)积极、按时参加训练,在训练中认真、刻苦,并能高质量地完成训练任务。每周必须参加两次以上训练,每次不少于2小时;集训期间每周参加三次以上训练,每次不少于2小时;
    3)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为本队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游泳、健美操等)的运动员比赛成绩或训练成绩(没有比赛的情况下)达到上海市高校冠军水平;
    4)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考试作弊和违纪行为,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5)比赛成绩突出。所参与的个人项目获得名次;团体项目中获得名次且个人成绩在团队中名列前茅。以运动员所得冠军数量为基准,当冠军数量相同时考虑亚军的数量,以此类推。
    此类先进个人的申报由校级运动队教练员进行推荐,每队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2)2013年度在学校及学院学生群众体育活动(如体育节、运动会等)开展中,积极组织、积极参与的学生个人。
    此类先进个人的申报由各学院分团委推荐学生参与评选,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3.优秀学生体育社团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体育社团评选将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1)制度建设:提供章程和各类管理文件等相关材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校办学方向,遵守校规、校纪,坚决抵制有损我校形象与利益的活动。能以社团章程为准则,开展相关活动,不开展章程规定以外的任何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的工作。
    (2)组织运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各部门分工细致,责权明确,工作开展积极并富有成效。提供会议、培训记录等相关材料。账目详尽、真实,各笔账目做到来源、去向明了。
    (3)社团规模:提供会员花名册、指导老师名册等相关材料。
    (4)活动情况:提供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会议、竞赛、考察、交流等)的相关材料。活动前有详尽的活动计划及预算方案,并能按其具体实施。活动组织有条理,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活动宣传手段行之有效,宣传力度大,影响范围广。活动现场秩序良好,组织者能够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活动后能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得失并指导今后工作进一步完善。
    (5)实践效果:1)会员内部交流:能经常召开例会或座谈会并与会员进行沟通,了解会员对本社团工作的看法及要求。能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挖掘会员潜力,使会员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展现和发挥。会员对所在社团有详细的了解,并对所在社团有良好的评价。2)对外联系:能够与其它相关学校社团进行交流、探讨、并保持密切联系。与社会保持适当联系,了解当前社会所需人才模式,指导人才培养方向。3)提供媒体宣传或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办法
    参评学院、个人、社团填写相应表格(附申报材料),于4月18日之前电子版发至tuanwei@dhu.edu.cn(邮件主题:“2013体育评优”),纸质版一份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团委。

    三、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及个人、优秀学生体育社团,将集中颁奖并统一颁发证书、奖品。

    四、仲裁
    若有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者,由校体育部、校团委负责仲裁和解释。

    五、评选委员会组成
    由校体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相关成员组成。评选委员会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批准后开始行使评选职能。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华大学团委。

    联系人:封 华
    联系电话:67792231转8004


附件1:2013年度东华大学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13年度东华大学学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2013年度东华大学优秀学生体育社团申报表


                                                  东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东华大学体育部
                                                  东华大学团委
                                                  2014年3月28日

附件1: 2013年度东华大学学生群众体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 2013年度东华大学学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 2013年度东华大学优秀学生体育社团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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