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改革发展 干部队伍建设先行

发布时间:2015-11-12发布部门:组织部(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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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当前,学校正处于深化综合改革、编制十三五规划、推进依法治校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要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学校新一轮发展,显著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必须首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服务、支撑于学校的改革创新发展。

近日,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了《东华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这是自2013年6月学校制定并实施《东华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来的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教育部、上海市委等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同时紧密结合我校干部队伍的现状和学校发展对干部队伍的新要求,在严格规范干部选任程序的同时,着重在干部用人导向、干部选任渠道、干部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干部交流轮岗、干部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在干部用人导向上,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写入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为发展配干部”的用人理念以及“干事、创业、求发展”的用人导向。明确了干部选任条件要求,提出了“要注重面向一线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同时,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以及“优先选拔使用经多岗位锻炼的干部”。

在拓宽干部选任渠道方面,提出要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并且明确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适用的情况及范围。

在加强干部拟任人选考察方面,提出了延伸考察的要求,加入了对拟提任人选要进行个人档案核查和个人申报有关事项的核查要求。

在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方面,提出了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逐步形成机关部处、业务部门与学院、党务与行政干部间的交流轮岗制度。鼓励并有计划地安排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干部交流轮岗或者到基层工作。”,并且明确“在班子或者干部整体换届、调整时,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九年(三届)的,必须交流。”的要求。

在完善干部任期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方面,提出了“建立处级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的制定要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学院、部门发展定位,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应当充分听取本单位职工的意见,职能部门的任期目标应体现服务对象的意见,最终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的要求。

在加强干部考核及结果运用方面,提出了“实行处级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处级干部考核采取日常考察、年度考核与届终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与领导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责任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业绩导向。考核的结果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现职或降职使用。”

另外,对干部企业兼职(任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申报审批、出国(境)证件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明确了干部工作的纪律和监督。


视频:   摄影: 撰写:崔运花  信息员:吴靖  编辑: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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