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暨东华大学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东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四、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五、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2.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3.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六、活动实施
展演活动分为高校开展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个阶段开展。即日起至2023年9月:校内选拔推荐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上海市集中展演;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全国现场展演。具体安排如下:
(一)艺术表演类展演(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期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具体时间安排为:
1.2023年4月至2020年8月:组织校学生艺术团各团队以及服装学院影视表演专业积极准备、创作编排节目,内容包括(合唱、舞蹈、器乐演奏、戏剧小品、朗诵等);
2.2023年9月:开展文艺节目评选,组织邀请有关方面专家来校评审甲、乙组表演类节目(合唱、舞蹈、器乐演奏、戏剧小品、朗诵等),推选出3-5个优秀节目报送组委会,参加上海市集中展演活动,进行高校间的展示交流;
(二)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1.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在全校及相关院系(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等)发动征集艺术作品(绘画、书法、摄影、工艺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
2.2023年9月: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选,推选出8件左右优秀艺术作品报送组委会,参加上海市集中展演活动。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2023年4月至8月:推广征集,并于9月将优秀工作坊报送市组委会参加上海市集中展演活动。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1.2023年4月至8月: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教师完成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撰写;
2.2023年9月至12月:申报参加上海市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七、活动报名与作品提交
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8月20日,参赛学生团队或个人填写报名表(附件5)及相关作品发送至东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工作邮箱dhdxysjyzx2020@163.com;
2.邮件标题命名为“大艺展-项目类别-姓名”。未按要求填写邮件标题的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予以退回;
3.艺术表演类作品仅提交报名表,后续将进行现场考核;
4.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类作品请严格按照各作品门类要求提交,格式不规范的作品视作无效报名。
5.作品评审及学校展演等事宜另行通知。
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艺术表演类:周纪来18321299057
艺术作品类:张艳婷18918689895
艺术工作坊:龚铭夏13818769848
高校美育改革优秀案例:曹伟 13621711982
联系地址及邮箱: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大学生生活中心306室,邮编:200051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218室 ,邮编201620
邮箱:dhdxysjyzx2020@163.com
八、通知附件:
附件1.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2.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3.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docx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东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