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表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人才,激励广大青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加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开展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评选活动。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上海市人选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人选推荐
1.年龄要求。推荐人选应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5月31日—2005年5月31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含)。
2.申报类别。推荐单位按涉农创业、乡村治理、科技兴农、乡村社会实践等4个类别进行推报。
3.推荐方式。推荐单位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与青年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属团组织比选后,按名额分配向团市委进行推报。
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原则上应当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荣誉。
近3年以内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青年创业奖、首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奖等荣誉的青年,原则上不再参评。
符合人选推荐条件且具有全国和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治身份的优先考虑。
详见《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第十一章“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附件1)。
二、材料准备
1.电子版材料报送。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完成电子版材料(汇总表及地方推荐表、详细事迹、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照1张、工作照5张等)的汇总整理,统一以“XX大学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推荐材料”为名,打包压缩并发至邮箱tuanwei@dhu.edu.cn。
2.事迹材料要求。推荐表个人简介、带动效益篇幅各3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另附页,篇幅1500字左右,均以第三人称撰写,准确表述候选人干事创业的主要经历及成效,须真实、准确、全面,突出特色亮点和示范带动效应。
3.照片要求。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分辨率240×320以上,jpg或jpeg格式),红色背景着正装(少数民族推荐人选可着民族服装);彩色工作照5张(分辨率956×1280以上,jpg或jpeg格式),要求不同场景、主题明确、人物突出,并附工作照详细说明。
4.材料撰写要求。不可删改推荐表和汇总表的表格样式、栏目、规范等。排版要求:(1)标题居中,方正大标宋简体、二号字体;副标题,方正楷体简体、小二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32磅。(2)正文采用方正仿宋简体、三号字体;全文不加粗, 西文及数字TimesNewRoman;行间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0行。(3)页边距,上、下3.5cm,左右2.7cm;页码页面底端居中,小四。
三、其他事项
1.团市委将组织推荐评议会,确定上海市推荐人选。
2.在拟推荐的人选中,团市委将择优推荐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人选。
联 系 人:秦泽峰、董晓光
联系电话:67792230转8008
电子邮箱:tuanwei@dhu.edu.cn
地 址:松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
附件1.《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第十一章“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pdf
附件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候选人地方推荐表及名单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