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前开展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 发布部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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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请各单位在寒假来临之际进一步加强对宿舍、实验室、校园施工修缮工地、危化品仓库、临时堆物点、闲置房屋及新能源充电装置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对使用燃气、明火等的区域和场所立即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坚决杜绝违规动火、管理混乱、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各单位需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具体部署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排查消防、实验室、宿舍、在建工地、燃气、饮食饮水、交通道路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要求,切实组织好本单位所辖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做到不留盲区。

2.各单位要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坚决扛起检查、整改、整治的责任。

3.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检查的问题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详情必须做好台账记录。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本次安全生产自查与检查相关工作需撰写安全检查工作报告发送到综治办邮箱82299@dhu.edu.cn。

4.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建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校园重要场所进行随机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场所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

5. 寒假前夕,各单位需开展实验室安全、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食品安全等相关安全教育工作。

保卫处、资产管理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视频:   编辑:李盈颉   信息员:柳蓓丽   撰写: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