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每年4月1日起调整全校人员的养老金缴费基数。因此学校将从2004年4月起调整全校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额,2004年5月起进工资,并补扣2004年4月“三金”个人部分的差额。
另: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精神,每年7月1日起将调整全校人员的公积金个人月缴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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