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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6-07
发布部门:人事处
各学院、部、处:
根据教育部教民(2003)4号《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于8月底前选派第二批数学、外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共3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前往乌鲁木齐师范学校担任教学工作(每期时间为一年),待遇从优。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报名参加,为我国西部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联系部门:劳资科
联系电话:62373638
EMAIL:LZKE@dhu.edu.cn
人事处劳资科
二〇〇四年六月三日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