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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05年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及博士后研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6-30发布部门:人事处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05年度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及博士后研究人选的函"的通知,留学基金委今年将继续选拔部分留学人员于2005年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和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被推荐人选应是具有一定教学与科研基础及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回国工作后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者,回国满三年后可再次申请(须附所在工作单位重点推荐意见函及有关证明复印件)。

  3、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4、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0年4月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外语要求为英语或日语。其中第一外语为日语者还须具备运用英语从事学习、研究、撰写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派学科主要是国家急需的应用学科及管理学科,人文、社会科学也可适当兼顾。

  三、所有被推荐人选均需参加由中日双方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为2004年8月上旬。

  根据项目要求,通过面试的人员将作为留学候选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进行日语培训。拟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培训时间为2004年10月至2005年8月,拟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训时间为2005年2月至8月。凡未参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者,将不再保留其留学候选资格。


  四、此项目拟派人员的国外留学单位由留学候选人自行联系,最终录取结果由日方确定。被日方录取者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于2005年10月赴日进修。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留学期限约为4至4.5年,博士后人员留学期限为1.5至2年。留学期间将享受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
       未被日方录取者,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再安排其出国事宜。


  我校可推荐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各两名,凡符合上述条件希望申请该项目的教师,请在2004年7月7日前向师资科申请,提交一份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受教育情况、英语水平、工作经历、从事教学工作情况等内容,并请学院负责人签好同意申请的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师资科汇总申请材料,经学校评选确定申请人员名单后申请人员再准备正式申请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东华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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