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办法》,已经发布,现已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规律,推动中华文明传承和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全面繁荣和发展艺术科学。
二、申报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要有新的眼光,新的时代精神,新的学术思想和新的治学方法,要立足当代中国,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要课题。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研究新的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教师可根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选题范围申报课题;提倡申请者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当地资源优势及文化事业发展需求设计课题;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课题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评审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http://www.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上发布,上网后请点击“单列学科”中的“艺术学科”栏目)。
五、《申报、评审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上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六、我校申报受理的最后日期为2005年3月20日,申报人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评审书》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和电子版送交科研处纵向项目管理科。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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