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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5年度上海市社科类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01发布部门:科研处
各学院,有关教师:
 
 上海市社科办、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等单位陆续发布了2005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希望有关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项目的类别与要求
  1.2005年度上海市决策咨询项目
    2005年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招标15项课题,分别委托上海市社科规划办、上海市科委和发展研究中心受理(详见《解放日报》2005年2月26日)。
  2.2005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
    2005年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受理申报的项目共有6类。(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系列课题;(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重大课题;(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一般课题;(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青年课题;(5)上海、江苏、浙江联合发布的系列课题;(6)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托社科办招标的课题。  各类课题指南、条目、说明和要求,请详细阅读《关于做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二)和《关于联合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系列研究课题的通知》(附件三)。(上述三个文件已印发相关学院)
  3.2005年度上海市科委软科学课题
  2005年度上海市科委受理的项目共有两类:(1)2005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重点课题;(2)2005年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托招标和共同管理的课题。
    各类课题的指南、条目、说明和要求,请详细阅读《关于发布2005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重点课题招标指南的通知》(附件四)。(该文件已印发相关学院)

  二、申报方法和截止受理时间
  1.申报者仔细阅读有关文件和课题指南,领会各类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选择拟申报的项目类别。
  2.根据拟申报项目的类型,分别从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和上海市科委的网站直接下载申报所需资料(应注意项目类别与课题申请书的对应性)。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网站:www.sh-popss.gov.cn
  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
  3.申报者填写课题申请书,并在截止受理之前通过网站自行录入数据。
  4.科研处受理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18日,网上数据录入需在2005年3月22日前完成。受理科委软科学课题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25日,网上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30日。
  5.申报人在截止日期之前将课题申请书送我校科研处纵向项目管理科。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市科委软科学项目申请书一式九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系列课题(课题指南的第一部分)、决策咨询课题(课题指南的第三部分)为招标项目,设有具体条目和说明,申报人必须按条目要求申报,不得改动或自行设计题目。
  2.一般课题没有指南条目,鼓励学科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申报人可自行设计题目,但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3.重大课题按配额申报,我校没有青年课题。
  4.上海、江苏、浙江联合发布的系列课题(课题指南的第二部分)有指南条目和说明,申报人既可按条目申报,也可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总题目下自行设计或改动题目申报。该项目强调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理论分析为支撑,以思路对策为目标。
  5.市科委软科学项目应按照指南条目申报。
  6.系列课题经费为2.5万元左右;一般课题的经费为2.7万元左右;三地联合发布课题的经费为2-3万元;决策咨询课题经费为2.5万元左右。
  7.系列课题和决策咨询课题要求年内完成;一般课题的应用性研究的完成期限为一年,基础性研究为二至三年;三地联合发布的系列课题要求半年内(10月底之前)完成。
  8.承担过上海市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能申报一般课题,但可申报系列课题、决策咨询课题和三地联合发布的课题。
  9.在社科规划办受理的6类课题中,除一般课题外,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其余课题中的一项,作为参加人最多只能两项。
  10.社科规划办所属的系列课题、一般课题、联合发布课题、委托决策咨询课题使用同一申请书,但要标明课题类别。
  11.按学科申报,城市问题单独列为一个学科。
  12.科研处随时接受咨询,联系人:孙明贵,电话:62373213,附件请到科研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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