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文科科研上台阶、上水平,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创造有利的条件,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2005年第二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我校近期陆续颁布了《东华大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东华科〔2005〕1号)、《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东华科〔2005〕2号)、《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办法(试行)》(东华科〔2005〕3号)、《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东华科〔2005〕4号)等文件,下发了“关于部分修订《东华大学教学、科研、学科、队伍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东华校〔2005〕10号)和“关于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组成名单的通知”(东华校〔2005〕12号)。
为明确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目标,从总体上把握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东华大学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东华科〔2005〕1号)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提出了明确方向。该文件是指导我校今后一段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总纲,文件提出的主要措施涉及组织领导、管理标准、岗位设置、科研奖励、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和学术交流等方面,是今后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
随着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的不断增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日益活跃,为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各项活动,理顺管理机制,有针对地做好服务、指导和沟通工作,学校颁布了《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东华科〔2005〕2号)。该办法是我校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基础文件,包括总则、组织与管理职责、项目管理、成果管理、学术活动管理、附则等六章二十一条。管理办法明确了科学管理部门与学院的管理职责,建立了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对研究基地建设和学术活动提出了基本要求。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底子薄、基础低,加快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强化教师的科研导向,加强对文科科研工作的扶持,学校出台了《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办法(试行)》(东华科〔2005〕3号)。该办法决定对哲学社会科学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经费配套的项目类别、经费标准和使用方法等。
为突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取向,引导教师出版和发表高层次的学术论著,提高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层次,学校出台了《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东华科〔2005〕4号)。该办法比照其他院校的做法,以SSCI、A&HCI和CSSCI为依据,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分为A、B、C、D等四种类别。学术刊物分级认定的目的不是对教师的学术成果进行限制,而是发布一个引导方向,鼓励教师在高层次的刊物发表论文。
为配合上述举措,加强政策引导,学校对《东华大学教学、科研、学科、队伍建设奖励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内容增加了对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类的奖项,增加了“五个一工程”奖。新增加的奖项能够更广泛地涵盖我校各个学科,更有利于体现文学、艺术等学科的特点。为配合学术刊物分级认定工作,在新修订的内容中明确了对A、B、C类刊物的奖励标准。
繁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加强领导,为此学校成立了“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徐明稚校长担任,朱世根副校长、浦解明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该小组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统一领导,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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