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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社会实践成大学生必修课

发布时间:2005-03-24发布部门:宣传部
    本报讯 社会实践要成为学生的“必修课”,并将志愿者服务的活动记录纳入学生评价体系,规定大学生每学期不少于10小时或每学年至少参与4次志愿者活动……记者日前获悉,这些“硬规定”已纳入本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文件中。 

  “相比单一的课堂,在社会大环境中开展实践活动,更能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东华大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思政教育与社会实践的“联姻”几年前就已经开展,现在学校里小有名气的“时代青年社”就是两者结合的“产物”:40余位同学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走访贫苦地区后,深深感受到了身上所肩负的时代责任,于是他们自发成立了“时代青年社”,在畅谈理想和人生的同时,一起探讨和实践时代所赋予青年的新使命。 

  “这样的‘同伴教育’往往比课堂教育对学生的触动更大。”东华大学华阳自强志愿者协会的章炜同学对此感触颇深。“有个受助孩子的妈妈在他期末考试前去世了,孩子的心情很沉重。而当时我们也在紧张备考,对于此时伸出援手都有所顾虑。‘我去!’一位学生党员在关键时刻站了出来,这一刻也感动了在场所有人,大家都表示,今后一定会克服阻力,让奉献自己、服务他人的志愿者精神发扬光大。” 

  东华大学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社会实践也不是走走过场,学校对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也有着明确的数量与质量要求。虽然社会实践是每年两个学分,但学生如果不拿到这两个学分,就可能毕不了业。暑期的实践活动还必须持续1个半月,并达到一定的工作量,再根据单位的评价与学生的个人小结得出最终的评分。”□记者张贤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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