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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30发布部门:科研处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2004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今年奖励工作重点是:突出原始性创新、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突出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各种专利权、著作权、技术标准以及其它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鼓励推荐技术发明类成果申报本市科技进步奖。

  一、评定奖项 2004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工程综合技术创新中作出创造性贡献并获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个人或者组织。
  
  二、申报对象 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和产品、软件等的自然人(国籍、户籍不限)、法人。本市市民或者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也可以申报本市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三、申报方式  今年本市科技进步奖将采用新版项目推存软件和试行网上受理和网络评审,请: 1、从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jlb)或科研处网站下载项目推荐软件,以填写、打印统一格式的推荐书 2、报送推荐材料电子文档1套和含推荐书全文和完整附件材料的合订本的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存档件”的原件材料)和供扫描用附件1套(不超过20页)。市奖励办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是2004年5月30日。
 
    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尽快通知有关教师,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先与科研处联系,申报项目的全套材料初稿请于5月8日前送科研处初审。 

附:市科委《关于推荐2004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原文请上网 http://www.stcsm.gov.cn/notice/detail.asp?pid=834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 73212 e-mail: h.chen@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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